上市公司设立产业并购基金完成并购投资

发布时间:2014-06-27 来源:华然咨询

企业开展对外并购投资时,往往更关注对投资标的选择、投资价格的谈判、交易结构的设计等,这些是并购过程中非常关键的环节,但有一个环节往往被拟开展并购的公司所忽略,即并购主体的选择与设计。而实际上,选择什么并购主体开展并购对公司的并购规模、并购节奏、并购后的管理、及相配套的资本运作行动均有十分重大的影响。

当前很多上市公司面临主营业务规模较小,盈利能力不高的问题。作为上市公司,面临着来自资本市场上众多利益相关方对公司业绩要求的压力,在展开对外并购时, 公司管理层不得不考虑的问题就是并购风险:“并过来的项目或团队能否很好的整合到公司平台上贡献利润?如果被并购公司不能与上市公司形成协同效应怎么办?被并购公司管理层丧失积极性怎么办?公司的市值规模和资金实力能否支撑公司持续的展开并购式成长?”等等都是企业在展开并购前需考虑的问题,但其实这些问题可以通过并购主体的选择与结构设计得以解决,而不同的主体选择与结构设计又会拉动后续不同资本经营行动的跟进,从而提高公司并购的成功率。

根据对上市公司并购模式的研究结果,以及在为客户提供并购服务时对并购主体选择进行的研究探讨,总结出上市公司在开展投资并购时,在并购主体的选择上至少有4种可能方案:

模式一:由上市公司作为投资主体直接展开投资并购。>>>详情<<<

模式二:由大股东成立子公司作为投资主体展开投资并购,待子业务成熟后注入上市公司。>>>详情<<<

模式三:由大股东出资成立产业投资基金作为投资主体展开投资并购,待子业务成熟后注入上市公司。>>>详情<<<

模式四:由上市公司出资成立产业投资基金作为投资主体展开投资并购,待子业务成长成熟后注入上市公司。>>>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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